(公告文号:商自然资矿告字[2024]1号)
陕西省柞水县营盘镇安沟地热水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商州区工农路1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商洛市商州区民生路同城置业五楼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陕西省柞水县营盘镇安沟地热水勘查
勘查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柞水县营盘镇安沟地热水勘查区位于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营盘镇营盘社区四组
面积:3.04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09.0038975 33.4633513
2 109.0036247 33.4633236
3 109.0025502 33.4628959
4 109.001188 33.4617912
5 108.5947075 33.4619397
6 108.594070 33.4617632
7 108.592892 33.4624416
8 108.5910945 33.4622886
9 108.5941340 33.4613908
10 108.5820873 33.4625449
11 108.5748825 33.4631222
12 108.5729346 33.4642975
13 108.5719615 33.4640440
14 108.5719546 33.4646881
15 108.5732649 33.4650503
16 108.5751768 33.4643616
17 108.5815119 33.4642780
18 108.5821287 33.4646343
19 108.5846402 33.4647945
20 108.5852927 33.4642937
21 108.5911110 33.4648940
22 108.5955477 33.4643723
23 108.5958389 33.4638070
24 109.0022186 33.4633427
25 109.0028096 33.4638995
26 109.0038975 33.4638138
27 0 0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两年内提交详查以上地质报告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38.5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境内事业单位,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的经济实力与能力。3、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4、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2月03日—2024年02月23日
网上地址:http://ggzy.shangluo.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竞买者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商洛市)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shangluo.gov.cn/)-交易大厅-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查阅项目公告-附件下载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2024年02月02日
申请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商洛市)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shangluo.gov.cn/)- 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企业端申请报名,详见《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网上挂牌是指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商洛市)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按出让文件要求注册和申请竞买、取得竞买人资格、进行网上竞价,根据网上竞价结果确定矿业权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探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责任,并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二)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调整因素造成的勘查、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取得探矿权后,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探矿过程中涉及到环保、林业、应急、土地、道路、水土保持、电力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发生的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如因相关手续不能办理等情况导致地质勘查工作不能如期进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工作时,要秉持绿色勘查理念,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以及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 (五)竞买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不详、政策法规变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要求。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商洛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结束后,若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探矿权出让合同》,其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地方财政国库)。出让人有权对该探矿权另行出让。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告在商洛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