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事故教训,有效防范提升运输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对重点煤矿开展提升运输系统专项监察。
此次专项监察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共分两组按照“1+N”专项监察方案组织开展。井下组按照“五个一”“五必须”要求,携带执法仪、塞尺和风表等监察装备赴井下现场对每一处作业地点设施设备和提升运输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地面组对煤矿主体责任落实、“97+15+5”制度落实、提升运输安全措施落实、监测监控系统等进行检查。专项监察开展以来,江西局已抽查检查煤矿企业3处,查处隐患问题37条,责令停止使用设施设备14台套。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江西局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提升运输安全管理的措施要求。
一是抓实隐患排查治理。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江西局印发的《煤矿立井提升日常检查制度》《机械运送人员装置日常检查制度》等要求,对照《煤矿提升运输系统排查表》对绞车、罐笼等提升运输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检记录表。同时,安排专人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做到日常检查制度化、常态化,严防假检、漏检,真正从制度上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持续强化现场管理。煤矿企业要强化“双带班一跟班”管理,严格岗位责任制落实,对绞车司机和把钩工进行重点教育培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严禁人员乘坐、趴蹬矿车,严禁人员在运输道上行走。在设备回撤等专项技术措施方面,严格按照江西局《关于加强煤矿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的通知》要求编制并报批、备案。绞车司机、把钩工等参与运输人员要认真学习专项措施,熟悉措施内容,了解装载要求,严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装车运输。
三是时刻绷紧安全神经。临近回撤退出的煤矿,要确保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系统完好,做到定入井人数、定作业地点、定升井时间。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清醒头脑,紧盯职工思想动态,利用班前会时间及时掌握每一名职工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严禁“带病”入井作业,确保矿井回撤期间安全、平稳、有序。
下一步,江西局将持续推进专项监察问题整改,督促各煤矿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闭环管理,同时针对此次专项监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共性问题,督促全省各类矿山企业举一反三,对照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并消除提升运输安全领域各类隐患问题,以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更好地保障矿山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