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更好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严厉打击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起草了《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附件1)、并附修订对照稿作为参照(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16日前将修改意见表(见附件3)电子版反馈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
联系电话:010-64464265;电子邮箱:sgtjc2022@126.com。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