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亳州市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全面推进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突出规划引领,编制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印发《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规划明确了市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规划目标、修复布局、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为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提供空间指引和重要依据。指导县区编制完成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全市各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已完成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印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亳州市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压实排查和整改责任。全市在排查整治期间共发现问题47个,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加快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强化技术支撑,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流程,确保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到位、生产矿山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到位。反馈问题均按期完成整改销号。
聚焦治理任务,持续推进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先后印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采煤沉陷区矿山生态修复和耕地复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县区生态修复任务目标。并加强对年度治理任务的监督指导,2023年全市应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项目12个,计划治理修复面积280.84公顷,已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完成采煤沉陷区治理726.71亩,其中复垦耕地面积557.67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