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安徽省能源局联合印发《2025年全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提级管控和重点督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明确,安徽省煤矿管控重大安全风险2043项、管控措施13994条。其中,煤矿上级公司提级管控591项,市级监管部门督办162项,省级监管监察部门督办39项。
《清单》要求,各煤矿集团公司要对照年度提级管控清单,明确提级管控要求和职能部门责任人,实施“挂图作战”,对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水害区域治理结论和石门揭煤、启封密闭等重点提级管控风险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数据进行现场核查验证。组织召开月度重大安全风险分析会,督促各煤矿结合采掘计划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细化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完善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及人员。煤矿集团公司每季度、煤矿每月开展一次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核重点内容。
《清单》强调,煤矿监管监察部门要明确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重点督办责任人,督促煤矿及集团公司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要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纳入现场检查重点内容,抽查验证集团公司提级管控责任落实情况,推动“年排查、月会商、周分析、日调度、班实施”风险防控工作机制落实,对重大安全风险辨识不清、管控措施不明确不具体的,及时下达风险预警告知书,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程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