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夯实监管机制。制定矿业权出让实地踏勘、登记会审、矿山实地核查等5项制度,连续8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实施建立地下生产矿山跟踪实测机制,及时提醒预警矿权边界,共享实测成果。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登记权限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暂行办法》,明确提出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批相关程序,截至目前已完成1宗探矿权协议出让,实现出让收益389.2万元。
二是持续增储上产。与省地质局、成都理工大学等4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不断强化找矿技术支撑和要素保障。积极储备找矿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增加市、县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实施“周找深探”,形成了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接续区。截至目前已梳理找矿项目41个,4个已入库;包装国债储备项目13个、预算经费达3.4亿元;近两年各级共投入2.18亿元,初步探获钒钛磁铁矿3亿吨、煤矿1亿吨、白云石3亿吨。
三是推动绿色发展。全面推进以钒钛磁铁矿为重点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管理。截至目前,攀枝花市已建成绿色矿山7个,其中国家级6个,占全省16%,数量均居全省第二。落实矿山生态“应修复、尽修复”原则,2024年以来督促各矿山企业累计修复4191亩,引导5家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矿山关闭退出,逐步补齐历史欠账,全市矿山生态系统质量得到整体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