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采取强化分析研判、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关闭主体责任、加强关闭煤矿巡查等措施,积极引导5处不安全落后小煤矿主动关闭退出。目前,这5处煤矿已全部关闭到位。
2024年初,广西局对2023年监察执法情况进行精准分析,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成果,逐矿开展分析研判,将长期安全基础条件差、资源枯竭、安全投入不足的5处煤矿纳入关闭退出对象清单。
随后,广西局对这5处煤矿积极宣传相关政策,阐明当前形势,加大执法力度,引导其主动申请退出;加强与业主交流,算成本账、安全账,同时协调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联系煤炭产能交易事宜,有力推动煤矿关闭进程。
广西局充分发挥国家监察“督政”职能,与5处煤矿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宣传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要求,分析利弊,引导其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出台关闭配套政策措施,保护矿工合法利益,形成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合力。
此外,广西局加强对实施关闭煤矿的指导,督促制定详尽的矿井回收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调度检查井口封闭工作,确保井口封闭质量和施工安全。(邓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