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力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成立由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的督导工作组,常态化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和抽查督导,针对“矿山裸露、部分非作业面覆盖不到位、“边开采、边修复”进度缓慢、矿区范围布局较乱、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齐全”等普遍性问题,下沉到各县区现场核查督导,截至目前,已开展督导32次,指导下发督办函4份、提示函1份,并严格实行周调度、月检查制度,扎实推动矿山生态问题整改。同时,开展2021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回头看”,指导督促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能够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回头看”排查发现问题10个,已完成整改2个,其余8个因天气原因,补植苗木成活率低,正在持续开展整改。
二是扎实推进第二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和绿色矿山建设。对已销号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5个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个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问题是否反弹或出现新的问题等,经核查,未发现反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细化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提升入库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分类实施绿色矿山建设,积极申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对已出让矿权明确要求必须满足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并按照《四川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开采作业,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三是认真开展违建别墅清理及突破生态红线建设排查整改。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违建别墅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清理,暂未发现新增违建别墅问题,专项行动期间已整治到位的5个违建别墅问题不存在反弹情况。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移交综合动态监测发现生态保护红线内、突破城镇开发边界新增建设情况的函》,组织东兴区、资中县、隆昌市对6个疑似突破生态红线建设图斑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均不存在突破生态红线建设的情况。
四是强化空闲地块大气污染防治。及时对空闲土地进行全面排查,厘清权属关系、土地现状、规划用途等基本情况,全市空闲土地196宗18956亩,其中中心城区88宗9594亩、威远县29宗2705亩、资中县44宗1986亩、隆昌市35宗4671亩。同时,建立市区协作、分类管护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内江市局牵头中心城区空闲土地整治,市土地利用中心具体牵头市本级土地,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具体牵头所辖区土地;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已有权属单位的空闲地块,由地块权属单位作为第一管护责任主体;未报征的土地、已报征正在拆迁的土地和已供应(出让、划拨)尚未移交土地导致的空闲地块均由辖区政府(管委会)作为第一管护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