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金矿交公示[2024]1号)
无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郑旭萍
场所: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平园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1661728058J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地点:金华市土地和矿产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新区G-43地块房开项目建筑用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金华市婺城新城区西二环南路以西、330国道以北、宾虹西路以南
面积:0.037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X (起标高) Y (止标高) 矿体标识 面积标识
J1 3218857.65 40458049.54
J2 3218816.31 40458188.94
J3 3218736.55 40458165.28
J4 3218736.21 40458164.66
J5 3218661.56 40458142.53
J6 3218662.13 40458140.61
J7 3218534.40 40458102.73
J8 3218564.63 40458000.77
J9 3218584.45 40458006.64
J10 3218681.23 40458019.69
J11 3218693.70 40458023.38
J12 3218774.18 40458034.23
J13 3218774.74 40458033.80
J14 3218829.45 40458041.17
* 39.26 29.70 A 1
资源储量:可采建筑用砂控制资源量13.182万立方米(19.773万吨)
开采标高: +39.26 米至 +29.7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金华市婺城新区G-43地块房开项目基坑支护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矿区开采方式仅限于机械采掘开采方式。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凿岩、机械釆掘、钻孔、铲装、运输等环节粉尘防治。堆料场需全覆盖。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减少噪声污染,矿区生产生活用水净化达标后才能外排,并使用水循环
拟出让年限:0.25年
起始价:200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985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25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金华市土地和矿产交易中心反映
七、其他内容
无
本公告在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门户网站、金华市土地和矿产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2024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