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保公矿字〔2024〕1-0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出让地热采矿权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以拍卖方式出让河北省清苑区城区南部地热采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保定市农兴能源有限公司
场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西福村(国税局东200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8MAD4JLNW36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4年01月10日
地点:保定市民服务中心四楼C区4058(第七开标室)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清苑区城区南部地热
开采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
面积:8.377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X (起标高) Y (止标高) 矿体标识 面积标识
1 4292662.90 38625313.00
2 4292720.79 38628934.94
3 4290407.90 38628972.43
4 4290350.01 38625349.43
* -1424.85 -2026.85 1
资源储量:开采层位馆陶组热储层,地热资源开采量为 105.74 万立方米/年。
开采标高: -1424.85米至 -2026.8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生产规模不得超过105.74万立方米/年,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利用方式为供暖;所有地热开采井必需安装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平原区供暖用地热必须实施回灌;出让地热采矿权与油气矿业权重叠的,竞得人在采矿权登记前应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取得取水许可证,方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252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252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24日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管理处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网站、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及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0312-5880007
本公告在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