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淄自然出矿字〔2024〕第1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2024(矿出)-周001号国有矿业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矿出)-周001号
开采矿种:耐火粘土
地理位置: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
面积:0.874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4059048.2772 39562974.3831
2 4059044.1325 39563850.0326
3 4058697.7494 39564255.2653
4 4058268.7486 39564232.2656
5 4058271.2840 39563589.4410
6 4058354.9090 39563594.6600
7 4058429.9590 39563751.9280
8 4058525.4830 39563795.6190
9 4058548.2380 39563650.6620
10 4058373.6980 39563495.8620
11 4058271.6590 39563494.4230
12 4058273.6829 39562981.3845
* 312 90
资源储量:86.6
开采标高: 312米至 9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尚未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应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并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责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按照“企业设立、政府监管、满足需求、专款专用”的原则,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并足额提取缴存费用,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区复垦后地质生态环境的高效治理。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
拟出让年限:7年 含基建期2年
起始价:314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具备与矿产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2月20日—2024年03月05日
网上地址:http://ggzyjy.zibo.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须办理有效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 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2024年03月03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须在2024年1月18日00时至2024年3月3日9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3月3日9时00分。保证金汇入兴业银行淄博分行。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国有矿业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张店区联通路118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八、风险提示
1.竞得人通过挂牌方式取得采矿权并签订《采矿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后,必须依照采矿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到相关单位和部门办理安全生产审批、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等采矿登记手续,然后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2.竞得人必须按照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进行采矿活动,有效保护矿山环境,合理利用资源,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对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矿山生产中同时要求做好环境绿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交易矿业权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待异议消除后,及时恢复矿业权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违约责任。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上缴国库,3年内不得参与采矿权招拍挂公开出让活动,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对该采矿权进行重新出让。 (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或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 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挂牌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代缴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余款由竞得人在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书》标明的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时,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依法依规追究其违约责任。
本公告在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