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遵市交易〔矿〕挂字〔2023〕21号)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挂牌人)受正安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委托,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一宗矿业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正安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遵义市正安县凤仪镇珍州西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818室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州省正安县流渡镇白狮水库砂石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正安县流渡镇新桥村
面积:0.145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3133833.578 36454516.232
2 3133960.314 36454353.910
3 3134106.496 36454288.425
4 3134131.134 36454377.214
5 3134191.296 36454594.020
6 3134237.903 36454702.994
7 3134271.999 36454742.768
8 3134260.611 36454760.058
9 3134248.343 36454799.009
10 3134202.126 36454824.575
11 3134161.105 36454839.514
12 3134116.394 36454837.666
13 3134111.045 36454843.216
14 3134097.087 36454827.265
15 3133999.737 36454794.574
16 3133851.041 36454653.816
* 926 218.8
资源储量:根据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0六地质大队开展地质普查所出具的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该矿总资源储量为577万m3(1540.59万吨),其中,可利用资源储量396万m3(1057.32万吨),本次出让可利用资源量396万m3(1057.32万吨)资源量;
开采标高: 926米至 738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矿山,还未进行资源开发利用。推荐生产规模:80万吨/年,最终由竞得人按出让年限和资源储量相匹配原则在“三合一”方案中确定,但不得低于8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38.6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挂牌只接收在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电子化报名,只有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符合公告的受让人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或者竞买人,经交易平台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9日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通过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须在挂牌人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遵义市-土地矿权交易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报名参与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遵义市-土地矿权交易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网上交易的最终结果。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须首先注册成为挂牌人电子交易系统会员,在挂牌公告期内凭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与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挂牌文件下载和竞价均在“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能通过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1.矿业权竞买人须首先注册成为挂牌人电子交易系统会员。会员办理的程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注册平台(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gfmweb/#/login )会员登录网页进行注册(会员注册联系电话:0851-28766839)。2.竞买人在挂牌公告期内凭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矿业权,将申请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③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等;2.竞买申请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3.竞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印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三)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1个或1个以上整数倍的增价幅度;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六)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以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现场竞价由挂牌人召集相关竞买人,采取适当延长竞价时间,口头现场竞价,直至其他竞买人弃权,只剩一个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以该竞买人最高报价成交。现场竞价时间为挂牌竞价截止时间的次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时,现场竞价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9拍卖大厅,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但必须是报价期间进行过一次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才能参加现场竞价; (七)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等原因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2.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3.报价低于网上挂牌起始价的;4.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挂牌公告及竞买须知,并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等相关情况及区块周边的相关情况,谨慎投资。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挂牌出让公告及其他文件没有异议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出让人仅对贵州省正安县流渡镇白狮水库砂石矿采矿权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进行程序性备案。因勘查工作程度等因素,出让采矿权的地质资源储量报告可能会与实际有出入,出让人不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应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不得以技术资料中数据不全或其他原因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建议竞买人先行实地考察核实,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同意认可该资源量。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可与正安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三)贵州省正安县流渡镇白狮水库砂石矿采矿权前期地质勘查工作由正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前期勘查费用不计入矿业权出让收益,在该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矿权竞得人支付,支付完毕后再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买人应提前向正安县自然资源局了解相关情况。报名时随竞买承诺书提交正安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贵州省正安县流渡镇白狮水库砂石矿采矿权前期地质勘查等费用的情况说明》; (四)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许可证》后,须依法办理涉及的林地、环保、水土保持、安全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办理的手续后,采矿权人方可对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五)竞得人在向正安县政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窗口申请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时,除需提供《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发〔2020〕4号)要求的要件清单外,还需按照《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递交基金提取承诺书,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按规定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露天开采矿山需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时提供经专家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 (六)由于诸多原因影响,如出让的采矿权中存在部分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区等各类禁止开发区或建设项目存在重叠的情况,出让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范围或终止该采矿权的出让,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滞纳金及其它费用按相关规定处置; (七)竞得人领取了采矿许可证后,在开发利用、经营活动中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同步建设,正式投产时应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按规定提取、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义务。采矿权人未按规定提取基金,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义务的,不受理采矿权延续、转让、变更申请。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滞纳金及其它费用; (八)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或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责令竞得人移动和拆除采矿权的依附物。已经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滞纳金等其它费用等不予退还: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2.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林业保护、城镇规划、公共利益、产业政策等要求,无法正常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 3.因政策原因导致该采矿权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等禁止开采区域重叠,无法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等相关手续的; 4.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采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矿区面积缩减、采矿许可证废止、采矿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 5.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正安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的; (二)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或未按本方案要求提供签订合同所需资料导致逾期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或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四)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本公告在正安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正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8日